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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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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

吕秋儿点了点头。

“已经给你约了一些比较热门的综艺,你看一眼。”

明星热衷于综艺,实际上就是为了“刷脸”与立“人设”。

经常见到很多明星在出了新作品后,马不停蹄的赶综艺。

毕竟,娱乐世界很大。

如果不在这么好的时机赶紧刷脸,那观众压根不会记得你是谁,信息爆炸的网络时代,太容易被遗忘了。

很多歌红人不红的选手,实际上就是脸刷的不够多。

既然选择了来灯塔,那么就一定要让自己这张东方人的脸被人记住。

文化符号,形象符号这些事儿先不谈。

起码别给我搞眯眯眼小胡子。

做好自己形象宣传的本职工作!

起码,要给那些顶着亚洲脸走出国门,却通过丑化自己来丑化母国,去讨灯塔佬欢心,夜以继日的在国外宣传人负面形象的所谓明星一记耳光。

而且,在其位司其职。

也总该是要有人走出去,走出去宣传点真正事实的人。

李少杰特别的用心,对这方面极其认真。

废话。

如果有这么一个工作,可以给到你一种使命感与责任感的神圣,还有官方大佬的器重支持与鼓励,当然,最重要的是还t可以圈巨多的钱。

随便恰,全是自己的。

那你干不干?

笑死,那我可t太热爱工作了。

干!通宵干!

干到吐血!

《灯塔偶像》中,艾米莉作为评委的签约费,高达1800w。

而且,这甚至还不是最高的。

曾经前些年,有台柱子评委拿到过一年2500w的签约费。

米刀,这t是米刀。

这里面,确实有很多利益交换的地方,艾米莉本身也拿不到那么多。

但税后三分之二是绝对有了。

而且,参加综艺,还极其方便和一些品牌商合作。

同样拿艾米莉举例。

本期《灯塔偶像》的演出服是由五家时尚品牌所打造的。

节目组收这种广告费都收到手软。

而艾米莉也同样可以借着这个机会,和品牌商赞助商合作,做代言。

一年又可以是千万。

出点新专辑,然后围绕着这些做一圈文章,能圈到的钱难以想象,甚至令人窒息。

虽然演唱会不赚钱,甚至亏钱,但演唱会是为了赚钱做的铺垫。

这一切建立在什么上?

作品?

可笑。

全都建立在“脸”上。

你必须要走出去,让观众认识,让观众记住。

作品决定的是你能走多远,走多久。

但脸决定了你这一路上能捡到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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