脸红心跳
会员书架
首页 > 百合小说 >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 第676章

第676章(1 / 2)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好书推荐: 我不是受虐狂(女性向 友情向 三女主 BG NP GL) 月影沉沉 夜色妖娆(合集) 皆其靡也(剧情nph) 小说大纲里的女主觉醒后(NPH) 写自己的同人文有什么问题!(NP) 指月 缘浅(百合abo)哑巴A 两情相厌(伪骨科,狗血文) 她有一个秘密(校园 1v2)

可是……

两条路都不好走。

第一条,拘留一个村子的老人,轰动必然不小。

他们年纪都七八十岁了。

万一在拘留期间出问题了,他要背负相应的责任。

而第二条。

放人更加不可能了,程序上都走不通。

胡问凝这个当事人不谅解,他们放人就是违法违规操作。

而且。

胡问凝这个刺头一看就非常懂法律。

万一再就此事来封举报信……

他位子恐怕都保不住了。

等于说。

现在的局面,直接把他架在了火上烤。

正在他左右为难的时候。

青岚又站了出来,对他说道:“周所,这些老人们聚集在派出所前,经过再三劝阻依旧不肯离去,已经明显触犯了多条刑法。”

周远图愣了一下。

不由认真打量了一眼青岚。

“首先,他们聚众闹事,扰乱了派出所门口的秩序,影响了民警们的正常工作,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而青岚却指了指躺在地上的一群老人们,偷偷看了眼手机。

接着说道:“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他们的行为,明显符合寻衅滋事,对积极参与的人,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话音一落。

躺在地上的赵德柱等老人们身躯一颤,连呻吟都忘记了。

“其次,他们冲击的是国家机关,经过多次劝阻而不退去,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指的是参加聚众强行侵入国家机关的活动,扰乱国家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不过这个罪需要造成严重后果,因不满、愤怒而冲击的,不构成此罪。”

“好在现在没有什么人员冲突和后果。”

说到这里。

青岚转过身,瞄了眼最积极的赵德柱。

幽幽的说道:“若是出现了严重后果,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地上。

赵德柱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

总感觉青岚说的这些法律,是针对他的。

“但他们的行为,却明显构成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当着众人的面。

青岚接着发挥,将秦牧发给他的法律条文全部说了一遍。

历数这些老人们可能涉嫌的六条大罪。

没错。

就是六条。

从寻衅滋事罪,到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再到盗窃罪、抢劫罪、毁坏他人财物罪。

每一条的后面,都详细解释了相关刑期。

当然。

对于量刑的从一重罪原则,她并未说明。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新书推荐: 春日当思 女主她只想挣功德 穿成女配后我和女主的白月光HE了 种出一个灵气复苏 食修崽崽穿回来了 穿到顶流老爸未糊时 全球第一治疗师 江山沉璧 老公和女儿都是哈士奇怎么破 把虫族吃到濒危[星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