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1 / 2)
一支麦克风,漆作了宝蓝色。显然用得太久,那漆已经有些斑驳。
孟祁然比任何人都清楚这支麦的来历——他最喜欢的一支乐队的主唱用过的。
那主唱患了神经性厌食症,宣告退圈了,这两年更是杳无音讯。
也不知道,陈清雾是怎么弄到的。
坐在一旁座位上的车队女孩,此刻好奇地探过身来,“粉丝送你的礼物?”
孟祁然没答话,将麦克风郑重地收回绒布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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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方堵车,走走停停地让陈清雾耐心尽失,干脆叫司机靠边,下了车。
不远处有条小巷,夜里看来很是僻静,她穿过马路走了过去。
进了小巷,她于背风处点了一支烟,没什么目的地往前走。
心情不好的时候,总喜欢独自散步,喜欢那种万人如海一身藏的隐秘、渺小与安全。
比起白天,夜里的东城更漂亮,繁华得不再那般招摇,那般拒人千里。
她拿着随身携带的胶片相机,边走边拍,不知不觉间走了快一公里。
路边有家便利店,她觉得渴,停步准备进去买水时,忽听有人叫她:
“清雾。”
声音是从对面传来的,隔着夜风,听来不太真切。
陈清雾蓦然抬头,却见对面是一家小酒馆。
门口挂着半边深蓝色的布帘,透出里面幽黄的灯光。几张桌子摆在户外,桌上放着黑色的露营灯,荧荧灯光,觉得漂亮,又似乎很温暖。
孟弗渊坐在那儿,深咖色风衣解下了,搭在一旁的椅子上,身上穿着黑色衬衫,似与静默夜色融为一体。
陈清雾有些惊讶,没想到会在这儿碰见他,眼见此刻左右没车,便揿灭了烟,横穿小路走了过去。
孟弗渊将身旁椅子上的风衣取下,搭在他那张椅子后方。
“我以为你已经回去了。”
“没吃晚饭,顺便过来吃点夜宵。”孟弗渊打量着她,片刻,指骨轻叩了一下桌面,“这里的拉面不错,可以试试。”
孟弗渊注视她很久了,从她穿过路口,忽然出现于视野的那一瞬间开始。
大抵从小体弱多病的缘故,她非常清瘦,偏生个子又生得高挑,便常常给人茕茕孑立之感。
他是第一次看她抽烟的样子,分外清冷疏离,似乎随时消散于夜色。
使得他觉得,必须出声唤住她。
陈清雾坐了下来,脱下风衣。
孟弗渊条件反射伸手,准备去接,又在顷刻反应过来,攥了攥手指,收回。
陈清雾将风衣搭在椅背上,“有菜单吗?”
孟弗渊唤来服务员,递上一份菜单。
陈清雾翻看菜单时,孟弗渊望住她。
“不是跟祁然他们去吃夜宵了。”
“有点事,提前走了。”
“我记得乐队名字还是你起的。”
陈清雾稍稍愣了下。他的意思仿佛是在说,她也算是乐队的一份子,为什么要提前离席。
知道乐队名字由来的,实则只有队内的人,她没同孟弗渊提过,那么应当是孟祁然告诉他的。
“当时大家起了好多个,只是我起的那个恰好大家都觉得可以接受。”陈清雾将菜单立起来,指了指其中一页,“是这个拉面吗?”
孟弗渊瞥一眼,“嗯。”
陈清雾又看了两样小食,问孟弗渊,“你还需要加什么吗?”
孟弗渊说:“甜石榴汁。”
服务员替他们下了单,拿走了菜单。
孟弗渊一时没说话,端起面前的杯子浅酌一口,加了冰的酒液,饮下去有种暴烈的冷。
见孟弗渊不说话,陈清雾也就不说话。
她知道孟弗渊的性格,不必要的应酬敷衍一概拒绝。
她觉得他可能并不想同她寒暄。
没一会儿,点单的食物和饮料都端了上来。
陈清雾取筷,先尝了尝柠檬炸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