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节(1 / 2)
离屏障五百米开外,雪地星星点点有绿色的标记,标志着下面埋了地雷,以免自己人误踩。这些标记在雪地里十分醒目,但潜行蟒可看不见,所以丹尼尔才说完,就听轰一声,一处地雷被触发了。
雪泥飞溅之中响起一阵吃痛的咝咝声,一条黑色的潜行蟒猛地扬起头,头顶上的硬壳被炸碎了好几块,还有碎铁片嵌入伤口之中,看起来就像被砸烂了似的,十分狼狈。
但这种冷血动物最强的防御也在头顶,那层硬壳仿佛龟壳似的,打起架来的时候还能当撞城锤用——曾经有人被潜行蟒一个头锤,直接砸瘪胸骨原地升天的。所以这地雷虽然炸碎了硬壳,却并没有伤到根本——硬壳下面还有头骨,头骨下面才是脑子呢。
不过除了脑子之外,潜行蟒的要害还有心脏。心脏在脖子与躯干连接的地方,即是所谓的“七寸”。不过潜行蟒的皮跟所有的蛇皮一样外覆鳞片,并不好攻击。
“砰!”一声爆响,扬起头的潜行蟒身体猛地一顿,七寸部位炸开了一团血花。
“耶!”伦吉尔一挥拳头,“正中靶心!”
“没有吧?”陆希泼凉水。从望远镜里看得很清楚,这一枪倒是击中了七寸的部位,但并没有正中心脏——潜行蟒身上有一道明显的黄色色带,心脏就在这道黄色带子里,可是伦吉尔击中的位置其实还要向下一些。
“没,没中吗?”伦吉尔干笑一声,“也差不多吧。”
“这是——什么武器?”丹尼尔吃惊地看着正疯狂抽搐的潜行蟒,又看看伦吉尔手里的“棍子”,直接伸手,从她手里夺了过去。
其余骑士也都目瞪口呆,这可是在五百米之外!这个距离,即使让冯特伯爵这个大骑士来,也未必能够攻击到如此距离!
更何况伦吉尔这次攻击直接破开了潜行蟒的蟒皮,可见绝不是什么强弩之末的小打小闹,而是在这个距离上也能直接致命的!
不管是骑士还是神官,不管斗气还是神术,都是有个距离的。所以飞在天上的双头鹰才让人无可奈何,因为远远超出了攻击有效距离。□□倒是能够攻击得很远,但不够灵活,速度也不够快。
但是这根棍子不一样啊。几乎是在他们听见那声呯响的时候,潜行蟒就已经血肉飞溅,这五百米的距离是真正的转瞬而至啊!
“你小心啊!”伦吉尔没想到丹尼尔居然会动手就抢,“没关保险,你别走火打中自己人啊!”
一群骑士本来想围上去,一听这话也只得硬生生刹住了——这要是挨上一下,他们的皮可没有潜行蟒抗揍。
这时候第一条潜行蟒已经滚在了地上。这支枪用的是钢芯弹,穿透力极强,假如打在其它魔兽身上,估计就是这边进去那边出去,一个穿透洞。
但是潜行蟒的皮既韧且硬,钢弹没能那么轻易地穿透,倒是让它承受了更大的冲击——虽然没有直接击中心脏,却把它的脊椎给震得错位了一节。
这一错位,大概相当于腰椎脱出,潜行蟒滚在地上,几次想抬头,都使不上劲儿,急得另一条潜行蟒也爬了出来,围着它咝咝地吐信子。
丹尼尔看伦吉尔开了一枪,又把手里的枪端详一会儿,忽然也学着伦吉尔的姿势举枪上肩,呯地开了一枪。
全无动静,这一枪脱靶了……
其余骑士们面面相觑,伦吉尔噗地就笑了出来。可是没等她笑完,丹尼尔已经开了第二枪,只听呯地又是一声爆响,第二条潜行蟒一头栽倒,颈部那一圈黄带上炸开一个洞,这才叫正中靶心呢。
丹尼尔这一枪击中潜行蟒,自己都有些不敢相信,把□□又仔细看了一遍,才激动地问陆希:“小姐,这个是——”
“□□。”陆希直接用了自己的语言,毕竟这东西她在光明大陆的语言里实在找不到对应的词汇。确切点叫做栓动□□,是毛瑟式的。
丹尼尔对这个陌生的词汇倒不意外,而且他感兴趣的不是□□本身,而是射击的方式:“为什么那个钢做的尖端能飞得那么快?”□□射击之后,弹壳可以退出,所以丹尼尔立刻就发现,其实击中潜行蟒的只有那个尖尖,而后面黄灿灿的东西只是一个铜的壳子,摸起来还有些温热。
发热,又能把前端的钢芯以惊人的速度抛出,丹尼尔已经想到了一样东西:“难道里面装的是——火药吗?”地雷爆炸的时候,被炸开的碎片也有相似的威力,只不过这个目标可控,而且定点狙杀的威力似乎更大一些。
问题是,闻着味道跟之前的火药不一样啊。
陆希笑着对伦吉尔又摆摆手,于是伦吉尔又取出了一把枪。这次她没找什么魔兽,直接对着一百多米外的一块石头开了一枪。
熟悉的气味跟着一团硝烟散了开来,这下其余骑士也都知道了:“□□!”
这是燧发枪。
陆希指了指那把毛瑟□□:“这是给你用的。这种燧发枪一共十把,你看着分配。□□的射程在六百米左右,燧发枪是一百五十米。”
其实□□的射程最远可达八百米,燧发枪能到二百米,不过陆希对自己的产品没那么有自信,所以给了两个保守数据,毕竟在这个距离,也能更好地保证准头和威力。
燧发枪是用燧石打火的枪支,弹药还是□□。当然性能跟□□不好比,但是以现在长云领的生产能力,燧发枪也算是生产不易了。不说别的,单是这些钢管就不好弄,到了那支□□,零件都是海因里希利用魔力搞出来的,更不用说子弹了。
□□的子弹用的可是无烟火药!
硝化纤维性质不稳定,燃爆速度极快,需要用□□和乙醇的混合溶剂先处理,然后再辗压成型,才能降低燃速,做为比较稳定的□□。
就这几步做下来,就够麻烦的了。何况这东西现在除了金羽之外,陆希可不放心别人来处理——这比皂化反应危险多了。
而且棉花也不够啊。陆希还想留着棉花先做点儿卫生用品呢。那一车棉花,今年怕是连块棉布都纺不出来。
所以这支枪只能先尽着丹尼尔用了。不然给别人,光是训练的弹药都消耗不起。
不过丹尼尔确实没辜负她的期望,第二枪就已经找到了正确的方法,一击毙命。
“用这个对付双头鹰,可以了吧?”
“没问题了!”丹尼尔用力握紧了□□,连自己的神术长剑都顾不上了。六百米的射程,足够了!
“嗯。”陆希把一盒子弹交给他,“省着点用,目前就这么些了……”
一听武器有限,一旁的骑士们都忍不住苍蝇搓手起来:“领主大人——”只有十把燧发枪,他们不够分啊。
陆希笑了笑,对丹尼尔说:“不一定要分给骑士。这些枪,是给平民和奴隶们用的。”
“什么?”就连丹尼尔也忍不住惊呼了一声。不给骑士,反而给平民和奴隶?
“嗯。”陆希看着他,“□□是专门为你制做的,因为我觉得你最适合它。”丹尼尔的特殊能力是真知之眼,据陆希的理解他应该精于计算,既然这样,什么风向、气候、枪管震动、子弹重力、地转偏向力之类影响射击精度的因素,他掌握起来应该都不在话下。
至于燧发枪,她要的是提高整体的作战能力,如果平民和奴隶中有擅长射击的,由他们来用,才能最大限度地提高战斗力。如果给一个擅长近身战斗却不擅长射击的骑士,简直是既浪费了枪,又浪费了人。
“我明白了……”丹尼尔喃喃地说。把武器优先交给平民和奴隶,这实在是闻所未闻的举措,但是细细一想,这确实是最好的办法。如果这十把燧发枪充分利用起来——他已经有了度过开阔地,夺回边陲镇的计划了。
说起来,之前他还忧虑进了边陲镇怎么办,总不能在镇子里乱丢□□,炸死魔兽的同时不也把房子和街道炸得一塌糊涂了吗?这下有了燧发枪就好办了。再把城墙修起来……
“嗯——”这也是陆希要说的第二个问题,“其实我的意思是不必太过着急,可以等魔兽潮退去,我想修一道更结实的城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