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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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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衮死了!”尤兰一说话就开始咳嗽, 她费力地呼吸着,咳出来的也是血沫, 但她坚持着要说话, 而且甚至脸上还露出了笑容, “那混蛋死了!我能感觉得到!我不是他的圣女了!”

“死……大衮死了?”这次连妮娜都吃了一惊,“你怎么知道?”

伊丽莎白倒是知道得多一些:“我们和守夜人签的血契,是把生命连接在一起的……”她的脸色变得惨白, “以前都是圣女先死去,然后守夜人也会慢慢疯狂。还, 还从来没有守夜人先死去……”

“所以尤兰也会死吗?”妮娜猛地抬起头看着伊丽莎白, “在定血契之前, 并没有人告诉我们!”

伊丽莎白喃喃地说:“谁会告诉我们呢?”谁在乎她们是不是愿意呢?她们只是被送到这里来, 然后就被带进地牢,跟某个守夜人在神术阵中完成血契而已。

尤兰哈哈笑着,并不在乎自己血流满面:“不管怎样,那个混蛋死了就行了!”

“不行!”妮娜忽然用力抓紧了她的手,“他死了,难道你就要死吗?伊丽莎白也说了,从来没有守夜人先死去,所以并没有人能够确定,守夜人死了圣女也就要死,不是吗?尤兰,你要活着!我会尽我所有的力量来治疗你,你也是觉醒了神恩的人,你的能力不是摆设,你要感觉一下,你身体究竟哪里出了问题?”

“我——”尤兰已经有些涣散的目光,忽然又明亮了起来,“对,你说得对!我为什么要跟着那混蛋一起死?我不想死,我,我还有个孩子,我想去找她……”

尤兰身上泛起了乳白色的微光,比从前任何时候都要明亮:“我,我的身体像在燃烧一样……不,不是身体,是血,血液……我,我全身的血液都像在沸腾,它们,它们想从血管里冲出来……”

妮娜飞快地回忆着这几天黑翼给她们转述的那些东西,苦行主教说,血液是流淌于血管之中的,它的成份十分复杂,但最主要的是几种微粒——不,细胞,它们各司其职……

不知道为什么,在听着这些知识的时候,妮娜总会想起露西。当初在黑松林里,露西给她讲了皮肤、肌肉、骨头、关节、内脏,也给她讲了穿插于肌体之内,无处不在的血管。

虽然当时露西没有讲到血液有什么成份,但妮娜现在想起来,假如当时有足够的时间,露西能够讲得更多,那她会不会讲到这些呢?

苦行主教大人关于血液成份的知识,该不会是从露西那里得来的吧?

妮娜知道,假如有人知道她这个一闪而过的想法,可能都要笑她不知天高地厚,毕竟关于治疗的知识,难道还有人比教会的神职人员更了解?可是妮娜就是觉得,这些知识跟露西曾经讲给她的那些非常像,而听说苦行主教大人,前一阵子正是在长云领。

现在想起露西或许有些不合时宜,但妮娜还是不由自主地想:如果是露西在这里,她会怎么做?她会觉得怎样才能治疗尤兰?

当初在黑莓镇给男爵治病的时候,露西是怎么做的?她听到男爵呼吸困难,于是她就先考虑周围的空气和饮食,找到让男爵不舒服的原因。但是尤兰的病因非常明确,又无法加以改变,因为她总不能让大衮活过来……

那么,就先研究尤兰目前的症状?她在不停地流血,而流血就是血管出现了破损。那么是要修复血管破损之处?可是血管遍布人的整个身体,以她现在的力量,不可能把所有的血管都修复一遍,那至少是主教才可能做到的事。

那么,让血管自己修补破损?那个,那个叫做血小板的细胞,不就是做这个的吗?

“血小板?”伊丽莎白头脑中隐约有些概念,但还是糊里糊涂的。而且她还抱着怀疑:“真的有这种东西吗?”黑翼虽然听了课,但回来转述的时候也颇有些不以为然,毕竟教义里说过,血液是主灌注入人体的生命力,否则人便只是一座泥像。而生命力——哪里还需要分成什么细小的微粒呢?

但尤兰的眼睛却亮了起来:“血小板,就是最小的那一种……”

伊丽莎白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两名圣女,她们身上的圣光越来越明亮,而尤兰七窍里流出的血也正在渐渐停止……

双塔大教堂里的生死挣扎,陆希当然是不知道的,更不可能知道她所展示给苦行主教的血液细胞的知识,又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她只是收拾了行装,离开冷泉镇,继续向王都进发。

橡木城教堂的惨案,丝毫也没有传出来——这是当然的,当地的牧师也只能崩溃地把消息传达给上一级的大人而已。

说起来,这里本来应该至少有位主教来坐镇的,但因为原封地被分割得乱七八糟,教会也不太重视,原先的主教谋了一个更好的位置,这里就扔给他了。

原先牧师觉得非常好,因为他实际上管着好几片领地,油水也就更多,但现在他才知道当自己能力不够的时候,遇上事该有多麻烦。比如说,他知道这两位大人来自裁判所,可是他连裁判所在哪里都不知道,现在要送消息,都不知道送给谁,只好一级级向上报了,也不知道这消息什么时候能传到裁判所去。

牧师的痛苦同样无人所知,因为传言比陆希一行人的脚程还快,在他们进入白都之前,冷泉镇鲁克子爵被魔鬼袭击的消息就已经在参加社交季的贵族中传遍了。

尽管大家总是说魔鬼做了什么什么,比如传播瘟疫,比如制造女巫之类,但其实如今真的见过魔鬼的贵族已经没几个了,但最近好像这种事忽然多了起来,比如说长云领……

而且长云领那次遇到魔鬼是怎么回事呢?似乎是跟审判所有关呢。

那么,这次鲁克子爵家里的事,又跟审判所有没有关系呢?假如有的话,那岂不是教会在谋杀贵族?如今又不是黎明之战那会儿了,教会不能这么想杀谁就杀谁啊!

大概正是因为这些传言,当冯特伯爵在自家的别墅歇下来之后,收到的表示问候与想要联系的信件竟然不少。

不过现在还顾不上那些,既然来到白都,第一件事当然是觐见国王。冯特伯爵遣人向王宫递交了请见的信件,很快就得到了回复,他们将在第二天下午,在王宫觐见。

觐见的服饰是有要求的,不能像舞会一般争奇斗艳,而是在颜色和式样方面都有规定,尤其是有爵位者的徽绶,更是严格。

但即使如此,也不妨碍爱打扮的男士女士们在细节上下功夫。

陆希跟着冯特伯爵走进王宫一侧的宫殿时,就看见了无数花边和珠宝。

别说,到了王都她才发现,长云领的领主生活真的已经很朴素了。比如说冯特伯爵的衣物很少有花边,而在宫殿里,连来往的男侍从的衣服上都镶着花边。而那些大贵族更是华丽,男装也能一层层的往上镶花边,有些甚至整个衣服下摆都是花边组成的,仿佛背后挂了半幅蚊帐。

至于珠宝就更不用说了,单是每个人胸前戴的徽章就镶珠嵌宝,以至于阳光从一侧的窗户照进来,整个屋子都在闪着各种颜色的光,跟迪吧的灯似的……

好吧,没有射灯那么亮,但色彩之多是绝不逊色的。话说服饰有要求都能这样,真到了舞会上各展其能的时候,那得花哨成啥样?

陆希在心里吐槽了一下,然后就感觉到了四面八方投过来的目光,也跟射灯似的落到了她身上——啊,确切点说,是落到了她胸前的徽绶上。

前面已经说了,陆希现在戴的徽绶,是伯爵的形制,而冯特伯爵虽然走在她前面,胸前的徽章却小了一圈。

这种细微的变化,对于精于此道的贵族来说却是十分明显的,于是殿内顿时响起了一阵低低的议论声。

“埃里克——”一个身材高大的中年人走过来,看起来很有几分亲热地向冯特伯爵打招呼,“你看起来气色不错。”

冯特伯爵的气色其实看起来不是特别好,因为陆希在出门之前给他稍微化了一下妆,就是把眼周稍微扫上一点阴影,以及把额头中间也稍微扫了扫。很淡,但看起来就有一种印堂发黑双眼无亮的感觉。

当然这副模样,陆希在殿内的好几个贵族脸上都看见了,但鉴于冯特伯爵是位大骑士,所以他跟那些寻欢作乐熬夜过度的普通贵族有些相似,就很值得人思考了。

所以,这个开口就先提气色不错的人,究竟是个什么意思呢?

“曼德拉。”冯特伯爵也点了点头,然后转身给陆希介绍,“曼德拉·怀特伯爵,红云城的领主。”

陆希于是回忆了一下背过的那些贵族名单:红云城是个好地方,因为城内外草木在春夏之季多开红花而得名。因为花多而气候温暖,所以那地方养了许多魔蜂,出产最优质的蜂蜜!

在光明大陆,蜂蜜那可是畅销货,跟绿云岭的果糖一样齐名。哦,因为蜂蜜还可以腌渍各种蜜饯,还可以作为调味料烹制菜肴,所以在某种程度上,比只在喝茶时加的带着果味的糖块更受欢迎。所以红云城真可算是教义里说的那种“流淌着奶与蜜的幸福之地”了。

而众所周知,现在的蜂蜜都产自魔蜂,而驯养魔蜂需要神术……好的,这位怀特伯爵至少是跟教会关系不错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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